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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出台20条措施 优化营商环境
2023年08月04日 10:05 西安日报

  8月3日,记者获悉,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出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20条措施,扎实推动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现新突破,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全面实施项目并联审批

  推行环评“打捆”审批

  市生态环境部门全面实施项目并联审批,其他部门审批事项依法不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环境影响评价即受理即委托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进行;依法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审查阶段同步征求意见。

  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可申请,可通过数据共享调用或核验的,不再提交营业执照、身份证明;加快推进证照电子化进程,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00%制发电子证照;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落实“两个免于提交”要求。

  推动市、区县两级生态环境类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理。实施环评与入河排污口同级审批。对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等级公路、城市道路、加油(气)站等项目,同级审批且项目类型相同的,可“打捆”开展环评审批。在已完成规划环评并落实要求的产业园区内,同级审批且项目类型相同或相近的,推行环评“打捆”审批。

  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

  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全力推进“三项制度”建设,研究出台行政执法流程制度,严格执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加强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实行重大案件集体审议,不断规范执法工作流程。

  持续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全覆盖。围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将“逢查必抽”理念落实到日常的执法检查中。逐步将随机抽查的方式全面覆盖日常监督管理检查、监督执法检查等活动。

  通过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有效降低被监管成本。对环保绩效等级达到A级水平的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实行自主减排。

  督促排污单位学习“守法清单”,对照清单开展“自我体检”,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环境管理问题和隐患;积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生产经营者的环境管理意识和水平。

  持续开展“送法入企”

  推行“企业接待日”制度

  持续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保障”、“送法入企”等帮扶活动,采取现场为企业把脉分析、讲解环保法律知识普法等方式,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为企业提供精准的环保政策和技术指导。

  持续推行“企业接待日”制度,组织开展环保主题接待活动。通过集中接待企业代表,听心声、听建议,普及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科普、讲解行业最新环保政策。

  聚焦企业发展中需要帮助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和诉求,面对面纾困解惑,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环保难题。(记者 高乐)

责任编辑:崔景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