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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批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开始申报
2023年07月25日 09:34 西安日报

  第十批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开始申报

  示范平台应依法设立且运营2年以上 资产总额在100万元以上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整合优质服务资源,更好地服务我市广大中小企业,市工信局组织开展第十批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征集工作,即日起至8月11日符合条件的单位可进行申报。

  本次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征集范围为注册地在我市,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创业服务、培训服务、融资服务等专业服务以及综合服务的服务机构,择优认定为“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根据征集条件要求,示范平台应依法设立且运营2年以上,资产总额在100万元以上,资产结构合理且有必要的固定资产;财务收支状况良好,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联网等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机构。

  同时,服务业绩突出,年服务本市中小企业不少于50户或年服务本市中小企业的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定增长,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有一定声誉和品牌影响力。主要服务场所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具备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占80%以上。

  此外,示范平台应积极参加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的中小企业服务推广活动,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企业等相关社会服务资源有稳定、广泛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服务辐射带动能力,集聚服务机构3家以上。(记者 黄晓巍)

责任编辑:崔景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