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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遛狗”火了,是“双赢”还是“不务正业”?
2023年06月26日 11:01 西安晚报

  有人认为实现“双赢” 有人认为“不务正业”

  “大学生遛狗”,你怎么看?

  进入6月,“大学生遛狗”相关词条数次冲上热搜。6月18日上午,记者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看到多条相关热搜。其中,“为什么大学生遛狗火了”浏览量1001万人次,“大学生遛狗排班表”浏览量765万人次,“大学生遛狗是真废狗”浏览量623万人次……

  “大学生遛狗”到底是什么?

  据了解,5月底,一位网友在代遛狗的帖子下开玩笑留言,说可以遛她的狗,没想到真有大学生报名帮遛。半个多月过去了,“大学生遛狗”逐渐风靡,很多大学生和狗主人在网络平台上发表了“大学生遛狗”相关视频。

  西安医学院的大一新生小梁,就有参与“大学生遛狗”的经历。6月12日,她和朋友帮一位网友遛狗1个多小时后,将狗狗还给主人。6月17日,谈起帮人遛狗的感受,小梁说:“感觉很神奇,原来陌生人之间也可以这么信任。”

  对于“大学生遛狗”,有人觉得很暖心。在莲湖区某单位工作的市民刘汉民表示,一方有狗没时间,另一方有时间没狗,帮人遛狗实现了“完美匹配”。家住碑林区的黄菲女士表示,代遛狗能弥补大学生喜欢狗却不能养狗的遗憾,且大学生富有热情、体力充沛,可以满足狗狗的运动需求。对狗主人来说,也能得到短暂的休息。

  也有人觉得“大学生遛狗”是“不务正业”,有些不可理喻。网友“小yii”说:“你们真的放心将狗交给陌生人吗?”还有网友发表意见:“如果遛狗期间发生事故,这算谁的责任呢?”还有网友担心有人借机偷狗、虐狗……

  其实,“大学生遛狗”还是有一定门槛的。小梁表示,“大学生遛狗”有很多“功课”要做,比如提前跟狗主人沟通好,了解狗狗的习性等。

  出了意外,责任由谁承担?

  对于大家普遍关心的“大学生遛狗,出了意外,责任由谁承担?”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张震律师。

  他告诉记者,大学生帮忙遛狗,属于无偿提供劳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遛狗过程中,大学生没有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例如未系狗绳等,发生意外应由狗主人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如果意外是因被咬伤者故意或重大过失,狗主人也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张震还提醒,在遛狗前,双方应将可能发生的意外都考虑清楚再下决定。大学生也应了解《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遛狗时要注意的问题,所遛的狗的种类、遛狗场所等也应遵循相关规定。

  6月21日,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限养办了解到,为了规范养犬,我市专门出台了《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对限制养犬的区域、限制养犬的种类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比如,我市三环路以内区域以及三环路以外的城镇居民区、企事业单位等为重点限养区,重点限养区内是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工作人员说,每一位养犬人都需遵循限养条例,依法文明养犬。对于养犬的其他信息,可关注《西安市养犬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查询和办理相关业务。

  对于“大学生遛狗”,专家怎么看待?

  陕西省社科院哲学研究室主任王晓勇认为,透过“大学生遛狗”,可以看到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纯粹的善意、信任和友爱。这些温情,在快节奏的社会中弥足珍贵。“这是新型人际关系形成的重要一步,是一个很好的趋势。”王晓勇说,大家要做的,就是维护好这份信任。

  王晓勇认为,从这一现象也能看出大学生群体不满足于校园学习生活,渴望做些有价值的事情、奉献爱心。因此,学校可以多提供丰富的课余生活,让学生以更多样的方式融入社会。但在这之前,学校要为学生做好普法教育和安全教育。

  “其实不光是大学生群体,每个人都有闪光点和值得信任的一面。‘大学生遛狗’就是促使大家彼此信任的一个很好的开始。”王晓勇说。(记者 孙嘉敏)

责任编辑:崔景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