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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分社正文
西安市住建局解读商品房销售新规 保障“所见即所得”
2021年01月05日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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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日起《西安市商品房销售信息管理规定》开始实施,1月4日,西安市住建局发布其政策解读,保障商品房销售中市民“所见即所得”。

  解读对五项重要内容作出说明,一是推出项目信息二维码,提供预售许可信息便捷查询方式。通过扫描项目二维码,购房人可快速查询项目预售许可证号、许可楼幢、资金监管银行、监管账号、房屋面积、已备案和未备案房源等信息。

  二是对样板房的设置标准提出要求。《规定》要求房屋实际交付标准应与样板房展示内容保持一致。

  三是对绿化、园林等景观的展示提出要求。为防止资源消耗浪费,保障“所见即所得”,《规定》要求项目销售时展示的绿化、园林等景观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建造,不得采取先扩大景观建设范围后拆除的方式误导购房人。

  四是对图标模型制作提出要求。《规定》要求:销售场所展示的户型图(模型)、沙盘模型、区位示意图等,应当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和尺寸比例(标注比例尺)制作。

  五是对线上售房信息公示提出要求。《规定》对企业线上售房应公示的内容及样板房的展示要求均予以明确。

  此外,房屋交付标准为毛坯的,在《规定》实施前已建成或在建的经装修的样板房,可以继续保留使用。具备条件时,应按《规定》及时设置与交付标准一致的毛坯样板房。(记者 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