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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2024年04月22日 16:43 中新网陕西

  近年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当好秦岭检察卫士积极开展秦岭生态保护专项监督,办理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案件62件,共清理违法堆放清理固体垃圾5000余吨,督促整治相关企业30余家,不规范处置危险废物企业7家,累计治理水土流失540平方公里,监督违法行为人增殖投放鱼苗20万余尾,设立两处补植复生态建设警示教育基地,补植复绿60余亩,补栽树苗28000余株。

  为认真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紫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汇聚外部力量,与紫阳县河长制办公室、紫阳县公安局、紫阳县人民法院会签《关于建立“河长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依托机制进行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形成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合力,共同呵护生物多样性繁衍;与县行政审批局签订《12345热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机制》,依托机制进行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实现开展公益诉讼监督的有机贯通,强化联动协作,形成监督合力;联合四川省万源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检察院、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跨区域公益诉讼、知识产权检察协作联席会议,陕西紫阳、重庆城口、四川万源三地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公益诉讼、知识产权检察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凝聚法治合力,携手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为充实公益诉讼办案“智库”,激发志愿者履职积极性和参与公益保护的热情,紫阳县人民检察院从行政机关聘任13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办案,聘任“益心为公”志愿者20名,参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件,制定《“益心为公”公益诉讼志愿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借助志愿者的“眼睛”和平台的“大脑”,让公益诉讼观察员成为公益保护的“情报员”,提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有效线索,参与公开听证。其中,“益心为公”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紫阳县城关镇楠木村党支部书记徐孝军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志愿者,其先进事迹入选省检察院手拉手·护公益“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办案故事汇编。(紫阳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王雨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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