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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岚皋检察院:检察建议守护婴幼儿健康成长
2023年11月15日 16:30 中新网陕西

  “检察院宣告送达的这份保护婴幼儿健康成长的检察建议书非常及时重要,我们一致表示赞同和支持!”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人士代表全程参与监督下,岚皋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

  日前,岚皋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消毒产品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中接到群众反映,某母婴店销售的一款名为“银华棠牌抑菌霜小儿米茶膏”可能存在违规添加问题,婴幼儿用后皮肤出现明显的色斑、萎缩等异常症状。

  该院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办案组,因消毒产品涉及的专业性强,办案组邀请两名聘任制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经现场取证、专业咨询等,初步判断该款产品涉及违规添加激素。在聘任制检察官助理建议下,该院又委托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品牌的抑菌霜小儿米茶膏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款产品中含有氯倍他索丙酸酯,含量为0.088ug/g。办案组查明,氯倍他索丙酸酯为人工合成的高效局部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是一种超强效激素,不能应用于脸部、腋下、腹股沟等皮肤细嫩部位,即便短期应用也可能造成皮肤萎缩等不良反应,婴儿及儿童更是禁忌使用。依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09〕53号)第三十条规定,消毒产品禁止使用抗生素、抗真菌药物、激素等物料。因此,该款产品存在违规添加激素问题,属于违法行为。

  查明事实后,该院牵头召开公开听证会,会上首先播放了违规添加违禁品导致婴幼儿健康损害的警示片。随后,办案组围绕添加物质的成分问题、有害物质行为违法性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作了详细分析和说明,通报了开展消毒产品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工作的情况,并向县卫健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

  县卫健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采纳检察建议,迅速成立工作专班,采取有力措施,对涉案母婴店进行了严肃查处,对县域内14家母婴店的消毒产品进行了全面执法检查,对销售的320余盒不合格抑菌霜责令下架。随后,岚皋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消毒产品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回头看”,确认行政机关的整改已到位,达到了预期效果。(岚皋县人民检察院 孟德燕)

责任编辑:王雨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