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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分社正文
商洛两客运站为竞争客源给乘客发钱 该行为已被交通局叫停
2021年01月08日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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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竞争客源,洛南县两家客运站竟以给乘客发钱的“招数”吸引乘客,你发10元,我就发20元……目前,该行为已被交通局叫停。

  网友:客运站为竞争客源给乘客发钱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洛南县汽车客运站自2020年12月6日开业以来,对商洛市运司洛南客运站造成了严重影响,为了抢客源,两个客运站竟“比拼”给乘客发红包。

  该名里友表示,自己经营着从洛南至山西河津的客运车辆,在洛南的停靠点是市运司客运站。洛南县城只有一条主街,市运司客运站处于县城中间,洛南县客运站本来在东边有一个车站,12月6日又在西边高速路口附近新开了一家客运站。“这就使得市运司客运站内发往洛源、保安等镇的短途班线车辆停靠在了西边的新车站,发往白洛、涧底、官桥、桃官坪、马河的车辆又停靠洛南东头车站,由于处于中间地带的市运司客运站没有短途车停靠,也让洛南发往山西河津方向的长途车无客可拉,面临停运的威胁。为争抢客源,两个车站便给前往西安的乘客发红包,最开始发10元,后来发20元,愈演愈烈,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管一管。”

  乘客:长这么大第一次遇到这种好事

  1月6日,记者注意到网络上有一则市运司洛南客运站工作人员发放现金的视频:一名女性工作人员手拿20元现金,边走边发放,口中说着只要到市运司洛南客运站来乘车,每个人都有20元红包,希望乘客们向亲朋好友宣传这个好消息。

  一名领到过红包的乘客张先生说:“长这么大,这种好事我还真没遇到过,当时工作人员手拿一叠钱还把我吓了一跳,还以为是要挨个收钱呢。不过能理解,车空着也得发,用活动吸引人来乘车,赔得还能少一些。”

  客运公司:活动已被交通局叫停

  1月6日,记者联系到商洛市运司洛南分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李先生回复称,洛南县客运站运营前,市运司洛南站每天发车20多辆,洛南县客运站开业后班次有所减少。“洛南县客运站从去年12月6日起给乘客发10元红包,一直发到月底。我们给从洛南到西安的乘客发放20元现金,是为了庆祝元旦、回馈旅客,但持续6天后就被交通局叫停了。”

  1月7日,洛南县交通局一工作人员称,洛南县汽车客运站从去年12月6日至31日向洛南到西安的乘客每人发10元现金,市运司洛南分公司从12月26日起连续6天向乘客发放20元现金,这两家公司的做法都是为了稳定客源。

  那么,两家客运站参与发钱的行为是否违规呢?工作人员表示,两家客运站按照国家核定票价卖票,上车后再发钱给乘客,属于个人经营行为,没有违规违法。按照往年规律,从元旦到年后客源都会持续增长,不再需要通过活动稳定客源,所以交通局与双方进行探讨后,两个客运站也正常结束了活动。

  律师:建议物价部门启动程序进行调查

  两家客运站的做法到到底是正常的宣传活动,还是涉及恶意竞争?陕西庄威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兴武表示,《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给乘客发红包,从经营收支角度考虑,已经突破了既定的运价,达到某种程度时,则有可能涉嫌形成上述规定的低于成本价获取交易机会,对其他经营者形成不正当的挤兑,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秩序。

  另一个层面,客运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活动,如果成本失控,则可能对运输安全造成潜在影响。基于经营秩序和运输安全的考虑,两家客运站的“拼金额”发红包行为应当及时制止。

  本起事件涉及客车营运性车辆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作为行业主管的交通部门首先可以启动调查程序,物价部门亦可以启动程序进行调查,并依法进行合规管理。